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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踹共 永平路居民是二等市民嗎 是不是 要把攤販就地合法 要開殯儀館 要開垃圾場 都偷偷摸摸 不讓永平路里民表達意見 為何市府開協調會只找攤販跟里長 不找社區居民代表 有甚麼不能曝光 見不得人的秘密
如果夜市這麼好 為什麼申請時偷偷摸摸 等到公告期 才讓里民知道
不管是
【舊法】台灣省攤販管理規則:99年12月25日新北市升格直轄市後就已失效。
【新法】新北市攤販管理辦法:101年10月31日發布施行。
都規定 攤販集中區申請人 必須請里長召開里民說明會
讓里民表達反對意見
申請書必須包含 里民說明會的會議紀錄
在永平路接近中山路口 和平里
至少有五棟大廈緊鄰永平路 兩三百戶居民近一千人 (其他公寓還沒有算入)
一年多來五棟大廈,
沒有一個管委會有接到關於樂華夜市申請攤販集中區里長說明會的通知單。
讓人質疑 我們這麼多里民都不知道的說明會是如何召開的。
樂華夜市申請案 包含三個里
前溪里
協和里
和平里 里長柳舒雲
歡迎三位里長出來舉證說明
這三場說明會 在哪裡舉辦 通知了誰 誰來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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