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踹共 請問在新北市 是不是法律跟樂華夜市攤販利益牴觸者 法律無效
請教朱市長,交岔路口十公尺內畫紅線不能停車,卻可以設攤販,這是甚麼道理?
夜市攤販佔據永平路諸多巷道馬路轉角紅線區公有地設攤。妨礙車輛通行。
夜市店面前馬路上之違法攤位常由店面屋主收租,
但是永平路諸多巷道轉角紅線區也有人佔地為王收租。
甚至還轉賣這種紅線轉角公有地給第二手、第三手。新北市還有王法嗎?
永和分局警員對這些巷道口紅線上的攤位都視而不見,以前從來不會開這些紅線上攤販罰單。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交岔路口十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畫紅線)不得臨時停車。以免妨礙交通。
請教朱市長,
交岔路口十公尺內畫紅線不能停車,卻可以設攤販,這是甚麼道理?
永平路180巷口
白天是這樣 巷口轉角都是紅線 停車馬上被拖吊
晚上被郭家油飯佔據擺攤
巷口不能停車 卻可以擺攤 請教朱市長 這是甚麼道理
市政府公文說永平路巷口絕不能設攤
夜市自治會說 郭家油飯該位置未經申請 根本不能擺攤
結果郭家油飯 繼續擺
是不是在新北市 法律跟樂華攤販利益牴觸者 法律無效
新北市的警察說 你一直檢舉也沒用啊 警察也沒辦法啊
警察對同一違規攤販 兩個小時內只能開一張罰單啊 不能連續告發啊
警察只能開罰單啊 警察也不能把攤販攤車驅離啊
朱市長 請你告訴大家 是不是在新北市 攤販最大 誰都拿攤販沒辦法
永平路173巷口
白天是這樣 地上都是畫紅線
晚上變這樣
擺了豆乳雞 烤玉米 炸鮮奶 新疆羊肉 四攤
巷子裡有兩個停車場 車要怎麼開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