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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倫市長在市政會議說:「取締現有攤販,毫無意義」因為夜市又沒開在朱立倫家樓下
他又不會吸到致癌油煙 當然毫無意義 別人的囝仔死未了 事不關己 朱市長當然覺得毫無意義
有擔當的政治家 會保障先來合法居民的居住人權
把後來聚集的擾民違法攤販 遷移到不擾民的空地營業
做成花園夜市
看看新加坡和馬來西亞 是怎麼作的吧!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B0%8F%E8%B2%A9%E4%B8%AD%E5%BF%83
1. 所有攤販集中在一廣場,絕非住宅區!
2. 完善管理,乾淨衛生,秩序井然!
居民有乾淨生活空間 攤販在空地也可繼續營業謀生
只會推拖 的政客
就偷偷摸摸放水找個法條 神不知鬼不覺
幫違法攤販搞個合法化
因為驅離攤販會得罪人 不驅離又是軟弱無能
縱容攤販 搞就地合法 不驅離攤販
只有居民受害
這些公務員 跟 政客 薪水福利十八趴照領 又不會受害
合法化就不用驅離
政客自己就沒有政治責任
合法化剩下就是改善的問題
改善不好
是市公所的責任 是環保局的責任 是警察局的責任
但是絕對沒有 政客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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