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九日自由時報載新北市經發局何國誠課長受訪稱

樂華夜市案已獲居民諒解所言並非事實全屬謊言

由大埔案看樂華夜市案    無良暴力政府侵害居民人權

由大埔案到樂華夜市案    均是政府以不正當行政暴力侵害人民居住權

十月九日自由時報載新北市經發局何國誠課長受訪稱

樂華夜市案已獲居民諒解所言並非事實全屬謊言

 

住宅區夜市是都市毒瘤社區公害

夜市攤販造成噪音髒亂油污蟑螂老鼠叢生燒烤油炸多環芳香烴致癌油煙惡臭

人車爭道擁擠混亂消防車救護車無法開入社區老病居民急救送醫困難(如圖)

樂華夜市阻斷老人送醫    

 

 

大法官釋字709號闡明政府施政應有正當法律程序

1正當公正組織

2行政過程進行中資訊公開   並確保利害關係人均能知悉

3並使充分陳述意見

新北市政府審查樂華夜市申請案過程中隱匿欺瞞居民一整年,等到核准才發公告讓居民知悉

新北市府根本拿不出半張永平路居民同意書何課長還敢誇言謊稱六成居民同意

又違法包庇申請人以攤販大會冒充里長對里民說明會受害居民全無表達反對機會

 

如果夜市這麼好怎麼不去開在朱立倫家樓下

古諺云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那朱市長為何把痛苦推給樂華居民承受

看看新加坡的紐頓熟食中心,所有攤販秩序井然集中在一空地廣場,絕非住宅區馬路上。

永和不是沒空地,只是官員懦弱,受制於既得利益攤販,不敢作為。

把夜市遷移到中正橋下河濱公園空地才是治本之道

兩相對照新北市讓攤販就地合法只是滑頭政客推卸政治責任手法

 

利益複雜官商糾葛、攤販賺錢政客綁樁居民痛苦

樂華夜市去年施作兩個牌樓幾盞路燈的標案就花了經發局近八百萬

新北市其他以改善夜市為名還未見光的高貴散財標案不知凡幾

2014七合一大選將至這其中奧妙可想而知

夜市佔用馬路公有地但是每攤每月2萬元租金

每月350攤位總共七百萬卻流入私人口袋新北市府一毛公有地租金都沒收到

如果這不是官商勾結,那甚麼才是官商勾結?

arrow
arrow

    yunpinlehuahoo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