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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反商,也不反夜市,但是我們主張市府把夜市設置在妥善不擾民的空地,而非塞在住宅區馬路上。

三十年前蘇南成市長遷移台南民族路攤販時指出「默許壞習慣,社會怎能進步?」。三十年後的今天,朱立倫市長是否有不同看法?

 

我們不反商,也不反夜市,但是我們主張市府把夜市設置在妥善不擾民的空地,而非塞在住宅區馬路上。三十年前蘇南成市長遷移台南民族路攤販時指出「默許壞習慣,社會怎能進步?」。三十年後的今天,朱立倫市長是否有不同看法?

 攤商生計重要,居民居住人權就該犧牲嗎?

為攤商尋找適當空地,妥善安置本是新北市府職責,現市府卻未經居民同意,強要永平路居民為攤商生計而犧牲正常居家環境。大家將心比心,誰能接受?居民不接受就被扣上「高貴天龍人」「不食人間煙火」大帽,訴諸階級分化,迴避論法論理,這是高明的選戰抹黑技法。

 攤販違法先佔先贏,守法居民情何以堪。

馬路乃國有地,而大批攤販長期違法,霸路設攤,轉賣轉租,還可日租,政府視而不見。違法占路日久,就霸王硬上弓,強要就地合法,試問國家法治何在?公平正義何在?

 國有地使用本該符合公益。難道任何人以養家活口為名便可理直氣壯,霸路設攤。 這是公益?還是私利?道路用地本供公眾車輛通行。夜市占路設攤,居民車輛難行,夜市再請個車道保全,卻好似給居民莫大恩惠。居民不要車道保全,只要市府還我行車道路權、消防安全。

環保夜市,自吹自擂。

靜電油煙機係用於室內空間餐廳廚房。馬路為開放空間,油煙(含PM2.5微粒及多環芳香烃致癌物)臭味會隨風飛散飄入民宅,不可能全由油煙機排除,就算除去七成,剩下三成致癌油煙每天八小時飄入你家,你要不要?

 

樂華攤位有轉租有日租,均屬管理法規禁止事項,招租廣告卻持續登載。馬路是國有地,各家店面前馬路卻被店面房東收租,錢櫃旁馬路、廢棄樂華市場前馬路、寶雅停車場旁巷口數攤,7-11旁、信義房屋旁馬路被先佔先贏人士收租,大家有租可收不亦樂乎。居民卻得到居住環境嚴重惡化和樂華夜市許承煬理事長一句話:「4、500個家庭靠夜市吃一口飯,住戶不能體諒嗎?」

 

居民繳稅,只求政府給居民一個正常、健康、安全家園。這一點點卑微請求,難道錯了嗎?

 

 

 

樂華夜市  攤位月租  

 

樂華夜市 攤位日租1000  

 

樂華夜市 攤位  日租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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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unpinlehuahoo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